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择优选聘南宁威宁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5 点击量: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人选聘操作指引的通知》(南产业基金〔2022〕3号)有关规定,我公司拟择优选聘南宁威宁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一期)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9楼1901

联系方式:林先生,0771-5750846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南宁威宁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一期)管理人。

(二)服务内容:负责南宁威宁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一期)募、投、管、退工作。

(三)服务期限:基金存续期。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及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四)近三年有母基金管理经验的优先;

(五)具有推动项目落地南宁市的资源或能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本公告条件且有意应聘的基金管理机构,请于2022年11月16日18时前将完整的《南宁威宁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一期)设立方案》及其他报名材料发至邮箱wnjtztb@163.com。

五、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我公司将根据报价、服务方案以及业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选定服务机构。

六、评选结果

我司将对有效材料进行评选并及时公告评选结果。

七、有关约定和要求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报名材料无效,作废处理:

(一)报名材料未盖公章或申请人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的;

(二)报名材料字迹模糊不清、有错漏字的;

(三)报名材料逾期提交的;

(四)报名材料不密封和不盖骑缝章的。

八、选聘程序

(一)我公司对报名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二)我公司组织评审小组,对入围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评分。

(三)我公司按照内部程序确定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 

(四)我公司公布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5日